
随着2020年的到来,币圈的用户们想必都开始焦躁了起来。以前有人说,币圈用户与P2P投资人完全不同,知道资产随时归零,都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可是,我们看到,大家还是有些质疑和想法,想通过法律解决问题,万一被骗了怎么办?那到底维权的误区又有哪些?
让我起诉,难道就说明合法?
也许有些朋友就会理直气壮地的讲,瞧,某区法院已经有对于币的民事判决了,这充分说明,我国法律认可各种币的合法地位。我想说,事情并非您想象的样子。
随着我国民事诉讼进程的发展,原来的“立案庭”不再进行实质性审查,对于案子真实的是非曲直不做评价,只是看程序上是否准备好了相应的材料。也就是说,基本上属于“注册制”,符合形式要件,就给立案了?
这是我国诉讼历史上的重大里程碑,让普通人起诉越来越简单。
但是,法律允许起诉,只是赋予我们“诉权”,而不是“胜诉”,所以一切没那么舰简单。
道理想必简单还易懂,如果某某人到法院起诉特定被告人李四欠债,法院看到有打款记录和口头约定,就当即立案,这就是确保了当事人的诉权。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官会支持某某人的诉讼请求,很有可能还会驳回其诉讼请求,所以一切都会讲究根据。
小结:不要以为能起诉,就意味着法律承认起诉的标的合法,法律是讲究证据。
也许你还可能听过: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如理应如此?如今的交易所用户,想要起诉交易所的有之,想起诉项目方的有之,更多的是起诉白皮书里的站台者和顾问们。
如某上市公司参与发币的一桩事件中,持币人想要起诉除了上市公司,还有一帮帮助发币和站台的人。
如,大家在群里发送了一些:截屏,其实这些材料,严格上不能叫做:证据,只能叫做:证据材料。我们会发现一些站台、宣传、路演行为,可以进行实时录音录像。对于静态的聊天记录,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而后续还会出现相应的费用

在此,如果一些处于危险之中的证人,我们可以申请法院与之接触,争取取证,即便不成功,也会影响法官的自由。
那么首先要知道何为空气币!
空气币,顾名思义就是没有实体支撑的加密货币。但具体什么样的币算是空气币,也有不同的说法。
一般认为,如果某个区块链项目只是发币的一个幌子,而项目没有投入没有推进,毫无疑问这就是空气币。2018年之前这类空气币曾经风极一时,制作一个简单的网站页面、撰写一份白皮书就可以发行数字货币,这类空气币可能会在短期内价格上扬,但由于缺乏内在价值,没有未来。有一类空气币还要更甚,网站、白皮书这些统统都没有,也根本不可能上线任何交易所,纯粹为诈骗、传销而生,值得我们所有人警惕。
但是,我们得有鉴别能力,往往事情的发展是动态的,一开始白皮书各种吹嘘和内涵,还有一群币圈扑克牌上的大佬去站台,你动心了,我也动心了,这时候就要注意,项目方真的有本事把事情做成吗?或者他们真的有本事熬到下家托市吗?

如果初心是好的,没有故意欺骗大家的钱财,其实以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或者刑法第192条集资诈骗罪去公安机关报案,也许并不适宜。非法经营也许有,但诈骗类犯罪是重罪,请各方慎重。
对代币(tokens)进行私募,也涉嫌违法,甚至犯罪。
举个例子,我国法律认定:赌博行为属于违法,那么,公开场合进行赌博属于违法;躲在地窖里固定人员赌博,当然还属于违法。并不以“公开”和“私下”而影响赌博行为本身的违法性。ICO同理,发币同理。
发币或变相发币,在我国定性为:非法融资行为。公开非法融资,那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非法经营罪;私下融资,还有可能构成前述两罪。理由是,私募的人是怎么来的,还是微信群里慢慢升腾起来的。一位飒姐多年的好友,媒体人,昨天着急询问,自己要发一种X虎币,是私募的场合。我问,怎么私募呀?答:从微信群挑一波活跃而有钱的人。
挺无语的。第一,这不叫私,因为微信群已经被定性为:公共场合;第二,没有实质的门槛,什么年龄要到25岁之类的废话不要讲,对于抗风险能力帮助不大,何况发币本来就没有监管部门,一个违法犯罪行为还需要什么正向健康引导,法律定性十分清楚。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小结:在中国境内,ICO及变相发币都是违法行为,无论是不是私下募集。

如今的状态,想必大家更清楚,实体经济才是要支持的重点。如果大家都拿着钱在没有牌照、没有合法身份的币市进行“零和博弈”,我赚的钱,就是你输的钱。这跟买彩票赌命有什么区别?
我们不是容不得新事物。只是新事物不能以掏空百姓钱袋子,严重影响市场经营秩序为代价,这个代价现在我们还付不起。
所以,想在币圈混,多多少少都要了解,各行各业都有生存法则与规则,多了解一些,少一点弯路与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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