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C区块链”实为区块链传销骗局 有人已经被判刑了

文/微信公众号:投查查
随着区块链概念的火热,一些不法分子趁机浑水摸鱼,推出各种所谓“币”、“链”类高收益科技投资项目,大肆进行传销、非法集资活动。
一些人在对区块链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就将眼光投向其中,被高利诱惑失去理智,甚至也有人意识到是骗局,仍抱着侥幸心理。


近日,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就宣判了一起假借“区块链”名义实施诈骗的传销案。来自四川省成都市的蓝某和浙江省温州市的项某某均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7年6月份,郭某(在逃)伙同他人在上海市及全国其他地区,采用公开授课、微信介绍等方式,宣传“CTC区块链资产贸易项目”。宣称在全球范围内开展比特币“搬砖”业务将获得高额盈利回报,引诱投资者缴纳一定费用后取得投资该项目资格。
投资者成为“CTC区块链资产贸易项目”网站会员并以推荐码注册的方式按一定顺序组成多级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获取参加者缴纳的费用并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2017年7月起,被告人蓝某受人引诱投资CTC项目后,通过微信、宣讲等方式向他人宣传、推荐CTC项目,并帮助部分投资人缴纳费用。
2017年8月起,被告人项某某受人引诱投资CTC项目后,通过微信等方式向他人宣传、推荐CTC项目,并建立微信群解答问题,帮助部分投资人缴纳费用。
2018年8月15日,项某某经民警电话联系后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同年9月1日,被告人蓝某在四川省成都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项某某、蓝某均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至案发,蓝某共发展下线参加者34人,项某某共发展下线参加者75人。


2019年9月2日,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以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蓝某、项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静安区法院提起公诉。静安区法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蓝某、项某某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蓝某、项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又退赔了违法所得,亦可酌情从轻处罚。采纳公诉机关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二年且适用缓刑并处罚金的量刑意见以及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
据此,静安区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蓝某、项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事实上,早在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叫停虚拟货币的直接交易,对虚拟货币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顿。目前,上海、北京、广东等多地金融监管部门相继出台措施,对虚拟货币交易场所进行摸排整治。
扩散周知,提醒家人朋友!

原创文章,作者:QKL123,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qkl12315.com/archives/746

评论